介詞:
量詞:
姓。
➊ 引進動作的受事者,相當於「將」,表示處置。例 「把窗簾拉上」、「把鞋子穿好」。
➋ 引進動作的受事者,相當於「讓」、「使」,表示導致、致使。例 「把他氣壞了」、「把我急死了」。
➌ 陸 引進事件的主(施)事者,表示致使。多用於不如意的事。例 「在這節骨眼上,偏偏把老王病了」。
➊ 用於計算有柄或有把手的器物。例 「兩把刀」、「一把茶壺」。
➋ 用於計算成束的條狀物。例 「一把蔬菜」、「三把火把」。
➌ 用於計算一手能抓起的數量。例 「抓一把堅果放進嘴裡」。
➍ 用於計算手部的動作。例 「推他一把」、「老師拉了我一把」。
➎ 用於計算抽象的事物。例 「年紀一大把」、「再加把勁,別輕易放棄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