像咬嚙柔嫩的皮膚一樣。比喻用刑恰當、順利無礙。《易經·噬嗑卦·六二》:「噬膚滅鼻,無咎。」漢·鄭玄·注:「噬,齧也。齧者,刑克之謂也。處中得位,所刑者當,故曰噬膚也。」
自咬其肌膚。比喻關係親密。《漢書·卷九三·佞幸傳·董賢傳》:「有司致法將軍請獄治,朕惟噬膚之恩未忍。其上票騎將軍印綬,罷歸就第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