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時宴客或集會時,用以通知時間、地點的書柬。書柬上按被邀請者的身分、地位排列,派人依序通知,而被邀請者則於自己名下,簽寫「知」或「謝」以表示是否參加。《文明小史·第六回》:「於是寫了知單,共請了一十二位,叫人分頭去請。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·第一二回》:「今兒請的是幾位客呀?我簡直的沒瞧見知單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