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童。例 「兒童」、「幼兒」、「早產兒」、「托兒所」。
通指第二代子女;特指第二代男子。例 「兒女成群」、「養兒防老」。
稱謂:
➊ 父母稱子女。例 「女兒」、「兒子」、「這是小兒,請多指導」。
➋ 子女自稱。例 「孩兒」、「兒對不起您」。
➌ 長輩稱晚輩或晚輩自稱。例 「孫兒」、「姪兒」、「徒兒」。
年輕男子。例 「三軍健兒」、「將相本無種,男兒當自強」。
詞尾,無義,與所附的詞合為兒化音,讀作ㄦ(r)。
➊ 附於名詞後。例 「花兒」、「馬兒」、「美人兒」、「手絹兒」。
➋ 附於動詞後。例 「別玩兒了」。
➌ 附於形容詞、量詞等後。例 「慢慢兒」、「今天要早點兒出門」。
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