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諺語)借來的米,因遲早要歸還,故可煮來吃;討來的米,吃了就得終生感恩,故不可以下鍋。指有借有還的事不必太放在心上。《崇禎本金瓶梅·第三一回》:「你且得手使了,到明日做上官兒,慢慢陸續還他,也是不遲。常言俗語說得好,借米下得鍋,討米下不的鍋。哄了一日是兩晌。何況你又在他家曾做過買賣,他那裡把你這幾兩銀子放在心上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