鼎煙烙
鼎古代用來烹煮食物的金屬器具。圓腹、三足兩耳,亦有四足的方鼎。盛行於商、周時代。古代傳國的寶器。相傳夏禹鑄九鼎以為傳受帝位的重器。比喻三公、宰相、重臣等高位。古代烹殺罪人的刑具。福建方言。指鍋子。如稱廚房為「鼎間」,稱鍋蓋為「鼎蓋」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鼎有三足,引申為三方並立。方、正。大。
煙物質燃燒時所產生的氣狀物。山川間像煙一樣的水氣。煙氣所凝結而成的黑灰,常用以製墨。特指鴉片。通「菸」。
烙用燒熱的金屬在牛馬或物體上留下標誌。熨、燙。將食物放在燒熱的鍋上烤熟。參見「炮烙」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