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廣播電視最高榮譽獎。民國五十四年,由行政院新聞局所創設。目的在於表揚優良廣播電視節目及從業人員,並進而提昇節目水準。每年舉辦一次,頒獎典禮多訂於三月二十六日廣播節舉行。獎項包括廣播電視節目、廣告、個人技術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