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令、律例。《南齊書·卷三·武帝本紀·贊曰》:「威承景曆,肅御金科。」《舊唐書·卷三○·音樂志三》:「化光玉鏡,訟息金科。」
比喻為良好的典範。南朝梁·劉勰《文心雕龍·徵聖》:「乃含章之玉牒,秉文之金科矣。」唐·陳子良〈平城縣正陳子幹誄〉:「爰參選部,乃任平城,金科是執,玉律逾明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