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稅收的多寡來制定支出的限度。語本《禮記·王制》:「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,量入以為出。」後泛指根據收入來斟酌開支。《三國志·卷二一·魏書·衛覬傳》:「計校府庫,量入為出。」清·李文炤〈儉訓〉:「則何若量入為出,享恆足之利乎?」也作「量入制出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