兔子在路上跑跳,誰先抓到就是誰的。語本《三國志·卷六·魏書·袁紹傳》裴松之·注引《九州春秋》:「一兔走衢,萬人逐之,一人獲之,貪者悉止,分定故也。」比喻沒有主人的東西,誰先得到便屬於誰所有,別人無法再爭。《三國演義·第六○回》:「豈不聞『逐兔先得』之語乎?將軍欲取,某當效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