玩弄手段來買通或欺騙人,以行奸作惡。元·李行道《灰闌記·第四折》:「只為趙令史賣俏行姦,張海棠負屈銜冤。」元·無名氏《連環計·第二折》:「俺好意的張筵置酒,你走將來賣俏行姦。」也作「賣俏迎奸」、「賣俏營奸」、「迎姦賣俏」、「贏姦賣俏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