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時女子不能外出賺錢,而嫁時又需陪送妝奩,因此稱女子為「賠錢貨」。元·王曄《桃花女·第二折》:「你道是石哥哥,我不合救了他亡身禍,因此上被周公家知道我這賠錢貨。」明·賈仲名《對玉梳·第二折》:「休置俺這等掂梢折本賠錢貨,則守恁那遠害全身安樂窩。」也作「陪錢貨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