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法
論分析、研議。評定、推斷。敘述、陳述。依據、按照。比作、視同、處理。顧及、考慮。主張、學說。文體名。主要以對人或事的議論為內容。《論語》的簡稱。姓。如唐代有論惟明。
法律令。制度。範式、原則。途徑。佛、道等的道理。方術、技巧。法國的簡稱。舊音ㄈㄚˋ fà。姓。如漢代有法雄。仿效。可為法則的。屬於佛家的。在「沒法兒」、「想個法兒」等語詞中的音讀。參見「法子」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