默記所讀的書而背誦之。《宋史·卷一五五·選舉志一》:「自唐以來,所謂明經,不過帖書、墨義,觀其記誦而已,故賤其科,而不通者其罰特重。」《三國演義·第四○回》:「粲博聞強記,人皆不及:嘗觀道旁碑文一過,便能記誦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