蜈蚣旗
蜈蚣動物名。節肢動物門多足綱。身體扁而長,全身有許多體節,每一節上有對腳。最小的蜈蚣僅一公分長,十三對腳;最大的將近三十公分,有一百七十七對腳。故也稱為「百足」、「百足之蟲」、「百足蟲」。體節的第一對腳有毒爪,可射出毒液,當作武器;最後的一對腳特長,有如尾巴。常棲息於朽木或石縫下,捕食昆蟲。古時稱為「螂蛆」。
旗裝在竿上,有特別圖案,作為某種標幟或號令的布帛或紙。清代軍隊的部署單位。參見「八旗」條。清代蒙古的行政區域。相當於「縣」。參見「盟旗制度」條。姓。如漢代有旗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