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原住民文物館
臺南市城市名。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與臺南縣合併改制為直轄市。位於臺灣西南部,地勢平坦,在安平港東北方,是臺灣最早開發地區之一,文物鼎盛,素有古都之稱,亦為南部教育、文化中心。
原住民指漢人大批移入前,原就居住於臺灣的南島語系各族。戰後因設置山地行政處,故多稱之為「山地同胞」或簡稱「山胞」。實際上原住民族群並非皆居住於山區,像居住在平原地區的平埔族,因較早接觸漢人文化、與漢人通婚融合而難以區分。目前官方所認定的「原住民」包含有阿美族、泰雅族、排灣族、布農族、卑南族、魯凱族、鄒族、賽夏族、雅美(達悟)族、太魯閣族、撒奇萊雅族、邵族、噶瑪蘭族及賽德克族等十四族。
文物禮樂典章。人類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遺留下來的具有價值的東西。如建築、生活器皿、各種藝 術品等。
館供賓客住宿的地方。房舍、住所。供人進行文化活動的公共場所。供客人飲食娛樂或從事某些工作的場所、商店。官署。舊時授徒教學的場所。安頓、接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