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立法院各委員會審查法律案、預算案經常採取的方式。聯席審查會議主席,通常由與行政院相關部會工作性質相近的委員會擔任,負責安排議程及到院會說明。參與聯席審查的委員會委員除非保留發言權,否則不能在院會反對審查會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