禍與福由同一個來源產生。指同是由人的行為所造成。《淮南子·人間》:「夫禍之來也,人自生之;福之來也,人自成之。禍與福同門,利與害為鄰,非神聖人,莫之能分。」《晉書·卷八四·殷仲堪傳》:「夫禍福同門,倚伏萬端,又未可斷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