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,除民法另有規定外,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的一切權利義務。換句話說,繼承人如果沒有特別聲明的話,他既可享有遺產上的利益,也應該負擔死者未履行的義務。這種概括式的承受,稱為「當然繼承主義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