牽手牽腳
牽手手牽著手。閩南方言。指妻子。源出於早期臺灣原住民平埔族的婚俗,稱男女成婚為「牽手」,離婚為「放手」。
牽拉、挽引。拘束、受制。連帶、涉及。姓。如三國時魏國有牽招。
腳人或動物的腿,支撐身體接觸地面的部分。物體的基部、下端。參見「腳色」、「腳本」等條。量詞。計算用腳踢、踹、踩等動作的單位。(一)之讀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