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路運物的費用。《宋史·卷一八○·食貨志下二》:「罷鼓鑄,盡取木炭銅鉛本錢及官吏闕額衣糧水腳之屬,湊為年計。」《警世通言·卷二二·宋小官團圓破氈笠》:「積祖駕一隻大船,攬載客貨,往各省交卸。趁得好些水腳銀兩,一個十全的家業,團團都做在船上。」似旅費
船隻著水的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