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判
武戰鬥、軍事、暴力等事。相對於文而言。足跡。《詩經.周頌》的篇名。共一章。根據〈詩序〉:「武,奏大武也。」指周公所作歌頌武王武功之詩。首章二句為:「於皇武王,無競維烈。」於,音烏,嘆詞。皇,大也。無競維烈,言其功業人莫與競也。姓。如漢代有武臣。與軍事、戰鬥有關的。勇猛、威風。
判分、分開。區別、分辨。分明、辨明。決斷是非曲直。古稱高位兼低職或出任地方官。如唐代宰相判六軍十二衛事,宋以宰相判樞密院。審判訴訟的判決文書。斷語。文體的一種。仿判獄的文詞,可見其推理、辯駁的能力。科舉取士,亦以試判。分別的樣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