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樂與利益。如:「民生樂利」、「安和樂利」。語本《禮記·大學》:「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。」唐·孔穎達·正義:「言前王施為政教,下順人情,不奪人之所樂利之事。」後轉為動詞,使其快樂與有利。如:「人當有樂利天下之心,不可眼中只見私利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