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咸豐、同治年間(西元 1852~1868)活動於北方的盜匪。原為安徽、河南、山東一帶的鄉民,為了驅疫避災,點燃油紙捻玩龍戲,稱之為「捻」,參加的多為遊手好閒、不事生產的地痞無賴,後來愈聚愈多,遂成股匪,而橫行鄉里,為害甚大。也稱為「捻子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