押尾手
押尾題名於文書契約的末尾,或兩紙縫之間。宋.黃伯思《東觀餘論.卷上.祕閣古器說論辨題跋.記與劉無言論書》:「魏晉以來法書,至梁御府藏之,皆是朱异、唐懷充、沈熾文、姚懷珍等題名於首尾紙縫間,故或謂之押縫,或謂之押尾,衹是謂書名耳。」也作「押縫」。
手人體的上肢。從事某種事情或擅長某種技藝的人。做事的人。技能、本領。作法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親手寫的。與手有關的。小巧的、便於攜帶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