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經據義
引開弓。拉。伸長、延長。領導、帶領。招致、招惹。推薦、選拔。援用。退避、退出。承受。量詞。計算長度的單位。公制一引等於一百公尺。紙幣。通行證。拉柩車的繩索。文體名。相當於「序」,而較序短。一種樂府詩體。
經織布機或編織物上的直線,稱為「經」。連接地球南、北兩極的假想直線。人體的脈絡。常道。有特殊價值,被尊為典範的著作。如:四書、五經、十三經。中國圖書目錄四部分類之一。即經、子、史、集的「經」,指儒家典籍及小學方面的書。闡揚宗教教義的典籍。如:佛經、《聖經》、《可蘭經》。專講某種事物或技藝的文章、著作。如:《水經》、《茶經》、《馬經》、《山海經》。女性月經的簡稱。 數目字。古代以十億為兆,十兆為經。見《太平御覽.卷七五○.工藝部.數》。 姓。如晉代有經曠。劃分、度量。從事、謀劃。治理、管理。歷、過。承受、忍受。縊、上吊。平常、尋常。恆常、時常。
據倚靠。占有、占守。按照、依照。引證、援引。憑證,可作為證明的事物。姓。如明代有據成。
義合宜的事情。正道、正理。死節、殉難。法則。意思。功用。姓。如漢代有義縱。合於正義的。用來周濟公眾的。假的,有其名而非真、非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