語本《論語·為政》:「道之以德,齊之以禮。」以道德感化百姓,禮樂教導民眾,使民知廉恥而歸服。為仁政的方式。《舊唐書·卷六三·裴矩傳》:「此人受賂,誠合重誅;但陛下以物試之,即行極法,所謂陷人以罪,恐非導德齊禮之義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