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性歌舞藝人。《後漢書·卷四二·光武十王傳·濟南安王康傳》:「錯為太子時,愛康鼓吹妓女宋閏,使醫張尊招之不得,錯怒,自以劍刺殺尊。」宋·王禹偁〈寒食〉詩:「妓女穿輕屐,笙歌泛小舠。」
原指古代表演歌舞雜技的女性藝人,後來泛稱以性交易為業的女子。傳統道德標準中 ,對這類女性有所歧視。元·關漢卿《救風塵·第一折》:「妓女追陪,覓錢一世,臨收計,怎做的百縱千隨,知重喒風流媚。」《儒林外史·第五三回》:「那些妓女們相與的孤老多了,卻也要幾個名士來往,覺得破破俗。」也稱為「娼妓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