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宮廷中,知曉酒道的女奴隸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:「酒人奄十人,女酒三十人,奚三百人。」漢·鄭玄·注:「女酒,女奴曉酒者。古者從坐男女沒入縣官為奴。」
一種陳紹。凡生女兒即釀酒貯藏,待女兒出嫁時,方取出宴客。也稱為「女兒酒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