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痞流氓。《儒林外史·第一三回》:「蕭山縣正堂吳。為地棍奸拐事:案據蘭若庵僧慧遠,具控伊徒尼僧心遠,被地棍權勿用奸拐霸占在家一案。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·第三八回》:「可是他當六門總巡的時候,有一天差役拿了個地棍來回他。」也稱為「地痞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