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對於民居及生物的適宜性。《左傳·文公六年》:「使毋失其土宜,眾隸賴之而後即命。」
土產。宋·吳自牧《夢粱錄·卷五·明禋年預教習車象》:「市井撲賣土木粉捏妝綵小象兒,并紙畫者,外郡人市去,為土宜遺送。」《二刻拍案驚奇·卷三二》:「近日有個欽差內相譚稹,到浙西公幹,所過州縣,必要獻上土宜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