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朝御史臺以年資最高者主雜事,稱雜端。平時公堂會食,不苟言笑。遇到雜端失笑時,在座其他的人都跟著笑,稱為「哄堂」。典出唐·趙璘《因話錄·卷五·徵部》。後形容眾人同時大笑。《幼學瓊林·卷三·人事類》:「大笑曰:『絕倒』,眾笑曰:『哄堂』。」也作「哄堂大笑」、「鬨堂」、「鬨堂大笑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