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舉時代同年考中,姓名同列一榜者。《儒林外史·第三回》:「不覺到了六月盡間,這些同案的人約范進去鄉試。」
同桌。《北史·卷五一·齊宗室諸王傳上·趙郡王琛傳》:「神武令常山王與同臥起,日夜喻之。并敕左右,不許進水,雖絕清漱,午輒不肯食,由是神武食必呼與同案。」
同一案件。如:「同案處理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