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事不忘,來事之師
前事以前的事。
不否定詞。有不是、未、非等義。與「就」連用,表示有所選擇的意思。用於句末,表示疑問的語氣。用來加強語氣,往往與「好」字連用。置於句中,用來調整音節,沒有特殊含義。(「不」字在去聲字之前,變讀為陽平。)姓。如晉朝有不準。表示否定。表示疑問、未定。花萼上的蒂。
忘不記得。遺失、喪失。遺棄、捨棄。(一)之讀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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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空間從別處移動至此處。與「去」、「往」相對而言。如:「回來」、「車來了」 。《論語.學而》:「有朋自遠方來,不亦樂乎?」時間從某定點直至現在。事情臨頭、發生。做某種動作,可廣泛取代被省略的動詞。未來的、下一次的。用於數詞或量詞之間,表約略的意思。接於動詞、形容詞之後,表「……時」、「……後」。接於動詞之前,表示動作意願。接於動詞之後,表示做了某些動作。與「得」、「不」連用,表能力可或不可。用於數詞之後,表列舉。當口語中的襯字,無義。姓。如周代有來章,唐代有來俊臣。同「徠」(二)。
事工作、職務。人類所作所為及自然界的一切現象、活動,都稱為「事」。變故。侍奉。做、為。插入。
之的、底。於。諸、之於。與、及。而。若、如果。則。用於強調或補足語氣,無義。他、彼。其、他的。此、這個。往。如唐朝李白有〈黃鶴樓送孟浩然之廣陵〉詩。至、到。是、為。取用。姓。如漢代有之馬宇。
師教授學問、知識的人。具有專門技藝的人。對道士或僧尼的尊稱。古代兵制以二千五百人為一師。今為軍以下,旅以上的軍隊編制單位。軍隊。都邑、都城。榜樣、借鏡。《易經》卦名。六十四卦之一。坎(☵)下坤(☷)上。象君子以容民畜眾。姓。如漢代有師丹。效法、採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