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案
判分、分開。區別、分辨。分明、辨明。決斷是非曲直。古稱高位兼低職或出任地方官。如唐代宰相判六軍十二衛事,宋以宰相判樞密院。審判訴訟的判決文書。斷語。文體的一種。仿判獄的文詞,可見其推理、辯駁的能力。科舉取士,亦以試判。分別的樣子。
案古代盛飯食的短足木盤。長方形的桌子。牽涉到法律或政治的事件。與公務相關的文書、成例或獄訟判定的結論。提議或計畫之類的文件。文章中,作者所加的說明或判斷。向下壓。考查、察辦。依據、依照。乃、於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