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家三年成鄰舍
分家原本生活在一起的親屬,將家產分開,而各自成家。
三介於二和四之間的自然數。如:「二、三、四、五……」。大寫作「参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3」。姓。如明代有三成志。第三位的。表多數或多次的。屢次、再三。參見「三思」、「三復」等條。同「仨」。
年成農作物歲收的狀況。
鄰舍隔壁,相近的住家。《初刻拍案驚奇.卷一六》:「要問鄰舍時,夜深了,各家都關門閉戶了。」《儒林外史.第一回》:「王冕擗踊哀號,哭得那鄰舍之人,無不落淚。」也作「鄰居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