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時敬稱同知,因其地位次於知府,故稱為「二太爺」。《儒林外史·第一七回》:「二相公,你可知道縣裡老爺壞了?今日委了溫州府二太爺來摘了印去了。」
舊時對富家僕從的尊稱。《紅樓夢·第九五回》:「二太爺,你們這會子瞧我窮,回來我得了銀子,就是個財主了,別這麼待理不理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