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童福利及家庭輔導機構。民國五十三年,美國基督教兒童福利基金會於臺灣成立分會,呼籲國人認養貧童,並籌募自立基金。七十二年更名為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,開辦認養國外兒童業務,後續並終止國外支助,成為自主機構。九十一年加入家扶國際聯盟,擴大援助國外貧童,並更名為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助金會。本機構以扶助貧困兒童及其家庭為目的,採認養制,由基金會徵認養人,每人認養若干兒童,負擔其生活及教育費。同時推展童保護服務,協助受虐及發育遲緩兒童,以保障兒童權益,另有中輟生輔導及寄養服務。目前在臺灣地區各縣市設有二十三所家扶中心、十一所育幼院或希望學園,並於海外設有蒙古家扶中心。簡稱「臺灣家扶基金會」,也稱為「家扶中心」、「家庭扶助中心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