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七不八
不否定詞。有不是、未、非等義。與「就」連用,表示有所選擇的意思。用於句末,表示疑問的語氣。用來加強語氣,往往與「好」字連用。置於句中,用來調整音節,沒有特殊含義。(「不」字在去聲字之前,變讀為陽平。)姓。如晉朝有不準。表示否定。表示疑問、未定。花萼上的蒂。
七介於六與八之間的自然數。大寫作「柒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7」。文體名。參見「七體」條。民俗稱喪事每七日設奠一次為「作七」,由頭七到尾七共需進行七次,稱為「七七」。(「七」字通常讀為陰平,惟口語中連用在去聲字及輕聲字之前時讀為陽平,如:「七月」、「七個」。)
不否定詞。有不是、未、非等義。與「就」連用,表示有所選擇的意思。用於句末,表示疑問的語氣。用來加強語氣,往往與「好」字連用。置於句中,用來調整音節,沒有特殊含義。(「不」字在去聲字之前,變讀為陽平。)姓。如晉朝有不準。表示否定。表示疑問、未定。花萼上的蒂。
八介於七與九之間的自然數。如:「六、七、八、九……」。大寫作「捌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8」。姓。如漢代有西域人八滑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表示數量是八的。形容多數或多方面。(「八」字口語連用在去聲字前讀成陽平,如:「八號」、「八拜」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