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分人事七分天
三分十分之三,表示一部分的意思。分裂為三。
人事人的作為。世間的事。世路人情。禮物。房事。法律上指關於人的身分、能力等事項。如民法中有人事訴訟程序。人員升調、獎懲、任免等事。機關中多設有人事處、人事科之類。
七介於六與八之間的自然數。大寫作「柒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7」。文體名。參見「七體」條。民俗稱喪事每七日設奠一次為「作七」,由頭七到尾七共需進行七次,稱為「七七」。(「七」字通常讀為陰平,惟口語中連用在去聲字及輕聲字之前時讀為陽平,如:「七月」、「七個」。)
分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。與「合」相對。配與、給與。分擔。辨別。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。清楚的、明白的。區別、不一樣之處。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。時間的名稱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量詞:➊ 計算重量的單位。一兩的百分之一。➋ 計算地積的單位。一畝的十分之一。➌ 計算貨幣的單位。一元的百分之一。➍ 計算時間的單位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如:「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。」➎ 計算角度的單位。一度的六十分之一。➏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。如:「一分努力,一分收穫。」、「逢人只說三分話。」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,或直接指分數。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、職責與權利的範圍。情誼、關係。成分。整體中一個單位。
天日月星辰所羅列的空間,即天空。一晝夜的時間。白天或一天中的某一段時間。時節、季節。氣候。自然。指宇宙萬物的主宰。有時指大自然、有時指命運、有時指天神等。指神靈所住的世界。不可或缺或最重要的事物。 量詞。計算時間的單位。一天有二十四小時。自然的、天然的。數目極大的。騰空架設的、駕於空中的。很、非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