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篇所致
七介於六與八之間的自然數。大寫作「柒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7」。文體名。參見「七體」條。民俗稱喪事每七日設奠一次為「作七」,由頭七到尾七共需進行七次,稱為「七七」。(「七」字通常讀為陰平,惟口語中連用在去聲字及輕聲字之前時讀為陽平,如:「七月」、「七個」。)
篇書籍、簡冊。首尾完整的文章。量詞。計算文章或詩作的單位。
所地方、處所。恰當的位置。量詞。計算建築物的單位。約略計算之詞。多置於數量、單位之後。機關或機構的名稱。姓。如漢代有所忠、所輔。表示指示。相當於「此」、「這」。表示疑問。相當於「何」、「什麼」。假設、如果。虛字。置在動詞前,暗示動作達到的事物。與「為」或「被」合用,表示被動的意思。相當於「尚」、「還」。
致給予。達到。傳達、表示。招引、延攬。歸還、退回。盡心、盡力。推極、窮究。旨趣、意態。事物的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