龍虎旗
龍傳說中的神異動物,有角、鱗、爪、鬚,能上天入水,興雲降雨。古代用作帝王的象徵;也指與帝王相關的物或人。借指首領或豪傑才俊。形狀像龍或裝飾著龍的圖案的。指某些連成一串,形狀像龍的東西。指遠古某些巨大的爬行動物。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虎哺乳動物名。毛黃褐色,具黑色橫紋,前額有像「王」字形的斑紋。性凶猛,有時也傷人。屬保育類野生動物。通稱「老虎」。比喻勇猛不平凡的人;有時也比喻凶殘狠毒的人。形容像老虎一樣威武勇猛。姓。參見【馬虎】。陸⃝〈方〉虎不拉。指伯勞鳥。
旗旗幟。指八旗制度。清代滿族、蒙古族特有的社會組織形式。旗下士兵和戶籍被編制在八旗軍隊中的閒散家庭成員稱做旗人。旗人由各地八旗駐防將軍或都統管轄,閒則為民,戰則為兵,並擁有一定的社會地位。八旗兵屯駐地。現沿用為地名。屬於八旗的;滿族的。內蒙古自治區的行政區劃單位,相當於縣。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