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法令規定,機關、學校、團體、企業等,為維護安全及秩序的需要,得向警政主管機關申請自費遴選人員設置常駐守衛警察,於其駐在單位區域內執行職務,並在不影響本身警備工作的前提下,可協助當地警察處理警務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