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之無味,棄之不甘
食(人或動物)吃的東西。吃。缺損。通「蝕」。指吃飯。供食用或調味用的。〈書〉特指俸祿。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〈書〉拿食物給人吃。用於人名。如酈食其(ㄌ丨ˋ 丨ˋ ㄐ丨 lìyìjī),西漢人。
之無之字與無字。相傳唐代詩人白居易出生六、七個月時,便可辨識之、無二字。後用以比喻識字。
味舌頭嘗到東西而產生的感覺;滋味。鼻子聞東西而得到的感覺。感受;情趣;意味。鑑別;體會。指某類菜肴、食品。量詞:➊用於計算食物。➋用於計算中藥藥材數。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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棄扔掉;捨去。陸⃝姓。
之代詞:➊代替不固定的人或事,無具體所指。➋代替人或事物(限於賓語)。介詞:➊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,組成偏正短語,表示領屬和修飾關係。➋用在主謂語之間,使變成偏正短語,讓謂語具名詞性。助詞:➊用在單音節語素之前,組成名詞或名詞性短語。➋〈書〉用於句中,表示賓語提前。〈書〉往。〈書〉取用。〈書〉這。姓。
不甘不願意;不情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