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是小可的
非違背;不合於。錯誤;不正確(與「是」相對)。認為不對(與「是」相對)。反對;責怪。不是。詞綴。附在某些詞語前,表示不屬於某種範圍。表示否定,相當於「不」。與「不行」、「不可」、「不成」等詞呼應,構成「非……不行」等形式表示某種必然趨勢、決心或必要條件,相當於「必須」、「一定」(有時「非……」後的「不行」等可以省略)。指非洲。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是對;正確(與「非」相對)。認為正確(與「非」相對)。表示肯定、判斷。表示存在。表示雖然的意思。表示後者說明前者事物的屬性。表示適合、正好。表示凡是。表示列舉的事物有區隔,不能混淆。表示加強語氣。「是」字重讀表示堅決肯定,有「實在」意。用於問句。表示答應的詞。這;此。事情。助詞。用於句中,表示賓語提前。姓。
小表示體積、面積、數量、力量、年齡等方面窄、少、小(與「大」相對)。時間短暫的。稍微;表示程度不深。排行最後的或職位低下的。謙辭。用於稱自己或與自己有關的人或事物。輕視。品行不端正的。妾。指小學。陸⃝(數目)略少於;將近。陸⃝〈口〉指小便宜。前綴,加在姓氏前,用來稱呼比自己小的或年輕的人。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可肯定;贊同。能夠。值得;堪。適宜。約略;大約。美好的。強調程度高。表示願望實現了。加強反問語氣。表堅定地祈使。連詞。連接分句,表示轉折,相當於「但」、「卻」、「可是」。姓。參見【可汗】。
的箭靶的中心;借指箭靶。心志所欲達到的境地。姓。確實;真實;準定。助詞:用在作定語的詞或短語後面,表示對中心語的屬性、性質、範圍等的領屬關係或對中心語的描寫。用在名詞、動詞或形容詞後面,構成名詞性的「的」字結構。構成「是……的」詞組作謂語。構成「的」字詞組,用在「動詞+得」之後;表示結果的狀態。用在句末,強調動作的必然或已然。用在及物動詞後,強調動作的施事者、受事者或時間、地點、方式等。用在句首某些詞組後,強調原因、條件、情況等。用在並列的詞語後,表示「等等」、「之類」。助詞。用在作狀語的詞或短語之後,表示前述狀語所呈現的動作狀態(今寫作「地」)。陸⃝指的士(出租小汽車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