違心之言
違心違背自己的心意。異心;懷有二心。
之代詞:➊代替不固定的人或事,無具體所指。➋代替人或事物(限於賓語)。介詞:➊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,組成偏正短語,表示領屬和修飾關係。➋用在主謂語之間,使變成偏正短語,讓謂語具名詞性。助詞:➊用在單音節語素之前,組成名詞或名詞性短語。➋〈書〉用於句中,表示賓語提前。〈書〉往。〈書〉取用。〈書〉這。姓。
言說;講。所說的話;言論。一句話或一個字。〈書〉助詞。置於動詞前,為湊足音節,無實義。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