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書〉行賄。例 「伊王欲拓其洛陽府第,計直十萬金,以十二賕嚴嵩,期必得(《明史‧卷二○二‧胡松列傳》)」。
〈書〉用來行賄的財物。例 「身死家室富,又恐受賕枉法(《史記‧卷一二六‧滑稽列傳‧優孟》)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