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得著
說用言語表達意思;陳說。解釋;說明。言論;主張;道理。勸告;責備。說合;介紹。談論;意指。曲藝上指語言表演。勸說別人接受自己的意見。〈書〉高興;愉快。姓。
得獲;取(與「失」相對)。演算產生結果。遇。適合;適宜。可以。滿足;稱心如意。用於談話結束時,表示同意或禁止。陸⃝〈口〉完成。陸⃝〈口〉用在不如人意的時候,表示無可奈何。臺⃝姓。〈口〉需要;應該;必須。〈口〉表示事實上或情理上必然的;估計會。助詞:用在動詞後面,表示可能、可以(否定式用「不得」)。用在動詞和補語中間,表示可能。用在動詞和形容詞後面,連接表示結果或程度的補語。用在動詞後面,表示動作已完成(多用於早期白話)。
著明顯。顯露出;顯示。寫作。作品。指世世代代定居不遷的人。接觸;挨上。塗;使附上。著落;下落。穿(衣)。把力氣或注意力用在某一方面。指派;派遣。公文用語。表示命令。挨;接觸。進入(某種狀態)。用在動詞後面,表示有了結果或達到了目的。燃燒;(燈)發光。附著。陸⃝〈口〉進入睡眠狀態。受到(某種影響);發生(某種情況)。招數;手段或計策。通「招」。〈口〉用於應答,表示同意或贊許。陸⃝〈口〉放置;擱入。下棋時走一步叫一著。助詞:用在某些動詞或形容詞後,表示動作正在進行或某種狀態的持續。用在兩個動詞中間構成連動式,表示兩個動作同時或接著進行,或者二者之間有方式、手段和目的的關係。附在某些詞後面,結合成介詞。用在某些動詞或形容詞之後,加強命令或提醒的語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