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三分
說用言語表達意思;陳說。解釋;說明。言論;主張;道理。勸告;責備。說合;介紹。談論;意指。曲藝上指語言表演。勸說別人接受自己的意見。〈書〉高興;愉快。姓。
三介於二與四之間的自然數,大寫作「叄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3」。序數第三。數量或次數多。姓。
分由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與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(與「合」相對)。配與;給與。分擔;承受。辨別。從總機構中獨立出來。記錄成績或競賽勝負結果的數目。量詞:➊用於計算評等或成績。➋用於計算時間,一分鐘為六十秒。➌用於計算土地面積,一畝的十分之一。➍用於計算貨幣,一分為一元的百分之一。➎用於計算利率,一分為本金的十分之一。➏用於計算長度,一分為一寸的十分之一。➐用於計算角度,一分為一度的六十分之一。➑用於計算抽象事物程度的深淺。姓。整體中的一部分。構成事物的某種物質或因素。指個人在地位、職責、權利的範圍限度。人際中的關係與情誼。用在某些行政區域或時間名詞後面,表示劃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