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過自訟
計計算。用數學方法,根據已知數求未知數。總起來計算。謀劃;商量。策略;計謀。計較;考慮(多用於否定)。測量或計算數值的儀器。姓。
過經過一段時間或空間。超出(某種界限)。表示超過限度,相當於「過分」。過失;過錯(與「功」相對)。用在形容詞後,表示超過。經歷;度過(一段時間)。用在動詞後:➊表示隨動作經過某處或從一處到另一處。➋表示隨動作改變方向。➌表示動作超過了合適的界限。➍表示勝過(「過」與前面的動詞之間可以加「得」或「不」)。姓。助詞:用在動詞後面,表示動作行為已經結束。用在動詞後,表示曾經發生過某種行為或變化。用在形容詞後,表示和現在的狀況相比較。
自自己。自然;當然。介詞。引進動作行為起始的地點、時間及其源由,相當於「由」、「從」。〈書〉開始。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訟打官司。《易經》六十四卦之一。參見【六十四卦】。〈書〉爭辯是非。